有些人會說,
網路行銷達人
,品牌純粹只是行銷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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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像宗教宣傳一樣的東西,
產品代銷
,只是在為粉絲創造一個幻想的小世界而已。在蘋果電腦稱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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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會有這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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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感謝賈伯斯創造的的豐功偉業,現在以很少人這麼看待品牌。誠然品牌會有一些狂熱的支持者,就像有些「果粉」會搭飛機去參加世界各地的蘋果直營店開幕,或是在商品開賣前好幾天就去店外漏夜排隊,可是絕大部分的iphone使用者都沒有這樣的行為,但他們「顯然」跟果粉一樣能夠感受到蘋果的品牌魅力。因此,蘋果不是只為了狂熱果粉進行品牌行銷,雖然品牌形象與吸引力在粉絲身上的成效立竿見影且特別強烈,但是品牌魅力顯然可以吸引所有人,而且真正優秀的品牌打造,對於消費者來說並非攻擊式的或是勾引式的,而是一種「溫柔的召喚」,熱戀期往往很短,品牌營造的是一種白頭偕老的關係。品牌也不是一個LOGO。「我好愛蘋果電腦的那個『蘋果咬一口』的LOGO啊!」「星巴克的雙尾美人魚LOGO真是魅力逼人,如果我要開店的話,一定也要設計一個美麗的LOGO!」有一個好LOGO的確對於品牌魅力有所幫助,但是如果其他條件沒有配合,那LOGO也只能算是一個「精美的圖案」而已。品牌並不是LOGO,而是那個LOGO所代表的意義,以蘋果電腦的LOGO而言,如果不是蘋果電腦給它的開光與加持,你真的會覺得這個「蘋果咬一口」的圖案對你來說特別重要嗎?不是LOGO賦予品牌魅力,而是品牌賦予LOGO價值,創業之初,選定LOGO之後,真正的品牌打造才正要開始而已。(作者是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