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挑燈夜戰,
,針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進行逐條審查,
,目前已對所謂「義美條款」達成共識,
,未來上市、上櫃及經衛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
,皆需設置實驗室,
,進行食品成品及半成品自主檢驗,相關的檢驗週期、項目則由主管機關另訂。 衛環委員會初審中,也要求各級主管機關監測時,若發現有危害食安之虞事件發生,必須主動查驗、追產品流向,有別於現行「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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