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巴爾的摩熱得嚇人,
,攝氏卅二度高溫,
,讓本來就怕熱的陳偉殷,
,簡直都要昏頭了。
「對啊,
,熱翻了,
,」陳偉殷苦笑說:「我投完第一局,
,全身都是濕的,
,還進去換衣服。」
除了熱,
,陳偉殷復出首戰還得面對的考驗,
,就是他的「生疏」與「緊張」。
「其實滿緊張的,還有點生疏的感覺」,陳偉殷坦承,「第一局無法控制情緒,用球數有點多。」這一局,他投了廿一球。
陳偉殷說:「第二局開始好一點,變成我每一局上去前知道該做什麼事,而不是急著投球。」前兩局他投了四十球。
一個有趣的數字比較:在陳偉殷去年的卅二次先發裡,他在第一局的防禦率是五點九一,而且被打出七支全壘打;今年陳偉殷的「一局症」大有改善,九次先發中第一局的防禦率是二點零,而且沒有被打出任何全壘打。
「過去我幾乎第一局都會有點問題,倒是今年第一局都OK。」陳偉殷說:「但這場比較特別,畢竟休兩個月,都比春訓還長了,突然不知道該做什麼。」
陳偉殷很感謝捕手威特斯的幫忙,「他配球真的很好,有些變化球我其實沒投好,都還是有辦法引誘到打者。」,
人的指甲也可以入藥?一則藥品盒上的成分表包含「人指甲」日在中國大陸網路走紅,
,有網友還調侃說,
,「平時咬指甲,
,可以說自己在吃中藥。」成都商報則引述專家的話指出,
,早在唐代醫學典籍中就有指甲入藥的記載。最近一則藥品盒上的成分表在大陸網路走紅,
,其成分表中標明「人指甲」,
,讓很多網友大呼驚奇。許多人疑惑,
,是真正的人指甲還是寫錯了?人指甲到底是手指甲還是腳趾甲?成都商報向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詢,
,確實有這款藥品。這款名為「喉炎丸」的大陸國產藥品(國藥准字Z51021078),
,由成都九芝堂金鼎藥業公司生產,產品類別為中藥,劑型屬丸劑(包衣微丸),2015年4月批准上市。成都商報引述成都同仁堂藥店工作人員指出,「指甲是可以入藥的,當然是進行消毒處理的,也不可能使用腳趾甲。」這一款「喉炎丸」,售價16元人民幣,藥品包裝盒上成分一欄標識,除硼砂、黃連、熊膽等常見中藥外,最後一項為「人指甲」。該藥品功能主要是「清熱解毒、消腫止痛,用於咽喉腫痛、單雙乳蛾,癰疽瘡癤腫毒。」成都中醫藥大學藥學專家盧先明說,指甲入藥很早就有記載,在一些傳統的重要典籍中,「不只是指甲,『本草綱目』中還有頭髮、人乳等物品,這些在過去屬於中藥範疇,現在其實已經很少使用了。」盧先明還透露,「只有頭髮,偶爾還會繼續充當止血的功用,但也會選擇沒有染過的頭髮,同時前期進行檢驗、清洗。」「使用人指甲在唐代『千金要方』中有記載,但用量很少,一直都不普遍。」成都中醫藥大學國學院院長李繼明表示,人指甲的具體功用,在過去典籍中都有記載,依照不同搭配有不同功用。除了人指甲,按中國傳統中醫的說法,頭髮、人牙、頭皮屑、耳垢等都是中藥範疇。,
馬英九與江宜樺似乎尚未警覺:他們的政府團隊正在不斷限縮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空間,
,限縮到已明顯有威權復辟的跡象。
看看這幾個月的紀錄:第一項限縮是NCC主管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第二項限縮是法務部、內政部與國防部會銜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第三項限縮是NCC主管的「電信法」修正草案;以及另一項被迫喊停的限縮:經濟部智財局原本決定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為什麼有那麼多不同機關在這麼短時間內,
,會分別提出那麼多限縮性法案?這是不約而同的個別作為?還是有計畫的集體作為?馬英九與江宜樺難道不知:即使祇是其中任何一項限縮,
,已足以讓言論與新聞自由大幅倒退,
,遑論那麼多項限縮?
「電信法」與「國安法」修法,
,目的都是想管制網路自由,
,而且是管制網路的表意自由。但「國安法」以鼓勵檢舉手段企圖防制境外勢力滲透,
,卻讓時光倒流回到保密防諜時代;「電信法」以「公序良俗」之名限制網路言論,
,更彷彿戒嚴幽靈復活。
但這些法案的主管機關有這樣的反省嗎?沒有。以NCC為例,
,依「電信法」修正內容,以後祇要主管機關「認定」網路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即可通知電信業者,而業者有「義務」應「配合」停止網路使用或移除內容。
換句話說,政府祇要根據主觀認定,不需經過法律程序裁判,即可要求電信業者關閉網站或刪除網路內容,就像戒嚴時期政府可以任意查封媒體與查扣書刊一樣。但對這種濫權行為,NCC卻辯稱「並非侵害新聞自由」,如此自欺欺人,其誰能信?
況且,所謂「違反公序良俗」乃是既抽象又模糊的不確定事由,政府機關若據此而恣意認定是否違法,網路言論豈非動輒得咎?行政權又豈非膨脹到完全不受節制?法治國家有此法律,簡直不可思議。
NCC擴權濫權的另一例證是「反媒體壟斷法」。即使撇開有關媒體集中化管制的條文不論,但NCC憑什麼有權可以強制規定媒體必須設置獨立編審制度、訂定涉己事件報導及評論規範、簽訂編輯室公約以及設置新聞倫理委員會?這些制度、規範或公約,即使是媒體應為當為之事,但卻無一不屬於媒體內部自主事務,干NCC何事?NCC又憑什麼可以對不作為媒體擁有罰鍰、警告與限期改正之權?連戒嚴時期的警總也不敢濫權至此。
另外,NCC並非平面媒體主管機關,但「反壟斷法」卻將平面與廣電媒體一體納入管制範圍,這不僅是濫權,更是違法。至於對所謂的「媒體近用更正答辯」的規範,NCC雖以「並未另定行政干預或裁罰措施」的理由,辯稱並未擴權,但既然如此,又何勞NCC多管閒事?豈不暴露NCC無事不想插手管制的心態?又豈不證明NCC是以反壟斷之名在遂行管制之實?
有人形容「反壟斷法」是「出版法」借屍還魂,但「反壟斷法」的管制包山包海,比「出版法」管得更多更細也更嚴,與其說它是借屍還魂,倒不如形容它是行政怪獸;但為了防制媒體怪獸,最後卻養出了一隻行政怪獸,值得嗎?
那些反「電信法」與「國安法」的人,為什麼看不見「反媒體壟斷法」的潛藏危機?若「電信法」侵犯表意自由,「反壟斷法」豈不猶有過之?行政權濫權擴權至此,難道不該有人高喊「你好大,我好怕」?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九月政爭重創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江宜樺聲望,
,不過在擋下不信任投票、順利上台施政報告扳回一城後,
,江宜樺近日將仿效馬總統,
,分批與國民黨籍立委餐敘,
,聽取立委意見。對於江宜樺動作頻頻,
,黨內有立委表示對江「改觀」,
,但也有建議江平時就應多溝通,
,不要臨時抱佛腳。
為求擋下倒閣案,
,江宜樺事前一一致電黨籍立委溝通,發揮一定成效。行政院核心人士表示,江宜樺上任以來,一直很重視和立委溝通,如過去黨團會議,都是由行政院秘書長出席,江上任後都至少是副院長毛治國坐鎮,若是重要法案,甚至還親自出席。
核心人士指出,不信任投票後,江和其他閣員都更意識到與黨籍立委溝通的重要性;逐一打電話給立委時,立委的建言江宜樺確實「聽進去了」,因此院方決定,近日將以委員會為單位,安排和黨籍立委們餐敘。
與立委們的餐敘,將不會安排相關部會首長出席,未來二、三週內就會逐一邀請;若效果良好,也不排除以後常常以這種形式和立委溝通。
對於江宜樺「勤溝通」,立委徐少萍讚許江宜樺是誠懇、不驕傲、勤快做事的人,行政團隊也被他的態度所影響,立委對他的好感度也增加許多。
倒閣案未過時,給予江宜樺擁抱的立委陳淑慧說,江宜樺上任一年來,他的努力和執行能力,黨籍委員都看在眼裡,尤其是六次被民進黨杯葛無法上台施政報告,但仍沉著冷靜應對深刻。不過她說,儘管大家感受到行政團隊的誠意,但是否因此和江宜樺更熟悉、重大法案更能順利過關,則是「一碼歸一碼」。
一向砲轟黨中央不遺餘力的羅淑蕾說,一開始感受到江宜樺有著「政務官的傲慢」,但「最近有比較好」,還是期待江宜樺平時就能多溝通,而非遇到重大關頭才在臨時抱佛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