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界質疑學校午餐違規記點標準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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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教育局昨天修訂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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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若出現蟑螂、蒼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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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計點提高到一次計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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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2次停餐,
起司豬排
,出現第3次,經複查不合格者,校方可終止契約。
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可根據此最新修訂的罰則標準,和供餐廠商協商,看是否能修正現行契約,最慢需在明年102學年將新標準列入契約中。
曾燦金說,各校可以依照不同的考量需求,訂出比教育局更嚴格的罰則標準,但不能比此寬鬆。
教育局前天修訂「台北市學校午餐供應出現異物及衛生重大違失修訂罰則範例」,將記1點罰款從2000元提高到1萬元以上。
不過外界檢視現行的違規計點標準,認為過於寬鬆,建議應同時做修正。
根據現行的違規計點標準,違規記點累計25點停止供餐2周,50點才能解約,若餐點中出現蟑螂,以一次記4點來計,學生得吃13隻才能終止契約。教育部昨天也建議教育局調整記點標準,保障學童食的安全。
教育局原本表示在一周後調整,不過開會討論後,昨天公布新修訂標準。根據此新標準,未來午餐出現1次蟑螂、蒼蠅等病媒生物性異物,一次記5點、點數達10點停餐2周,記點總數達20點,即可終止契約。
此外,蟑螂、蒼蠅等,出現3次以上得認定為情節嚴重者,將通報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查處,複查不合格者,學校也可終止契約。
除病媒生物性異物外,曾燦金指出,現行規範,營養午餐出現高危害物理性異物,例如銳角金屬、玻璃等,都計5點,較教育部的計1至3點嚴格。
另外,現行衛生安全重大違失部分,包括食物變質、發霉或過期,都是計5點,教育部則計1至3點;但若確認為食物中毒事件者則終止契約,和教育部規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