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員竄改資料 被害人變肇事者

江姓男子去年發生車禍後,

純棉內褲

,原是被害人的他卻被保險公司以「曾肇事」為由,

捲揚防墜器

,要求提高保費,

雷射打標印字機

,讓他懷疑資料被竄改。員警調查發現,

噴霧器

,翁姓保險理賠專員涉嫌偽造交通事故文件影本,

噴霧

,讓江男無端成為車禍肇事者。
警方調查,

隱形防偽碼

,江姓男子去年2月初開車在安樂區被撞,

中部系統櫃工廠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受理案件後,

自然排序

,在「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記載他不具肇事責任。
但江男去年7月,車禍險保單要換約時,保險公司告知他曾經肇事,要求他提高保費,讓他感到莫名其妙,向交通隊陳情。
基隆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科技隊調出當時車禍的相關資料,發現保險公司用來理賠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影本,和警方當初製作的正本文件不同,江男的資料被竄改。
警方前天通知翁姓保險理賠專員(33歲)到案說明。昨天將他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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