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分局警員陳敏和處理酒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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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過肩摔摔死人並教唆證人作偽證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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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士林地院認為告發人邱清逢供詞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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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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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死者傷勢無明顯遭摔的外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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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依證據不足判陳敏和無罪。
檢方對判決結果感到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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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法院曾判邱清逢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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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陳敏和也無罪,整起案件豈不是「羅生門」,一定會上訴。
檢方指控,二○○一年十月十日,男子陳李樺酒後在新北市石門區草里村漁港碼頭與老翁邱清逢互毆,陳敏和獲報到場處理,陳李樺拒絕配合回派出所,陳敏和用過肩摔導致陳李樺的頭部撞到停車場水泥護欄,送醫不治。
陳敏和為脫罪,教唆證人曾德榮及其黃姓女友作偽證,指死者和邱清逢起衝突後,遭邱清逢父子及男子曾榮圳三人毆打致死,導致三人遭判刑。
全案在高院更二審時,曾德榮留遺書指陳敏和脅迫作偽證,實際上邱清逢曾告訴他死者遭警員過肩摔摔昏,燒炭身亡。原本都被判有罪的邱清逢父子及曾榮圳,更二審改判無罪。邱清逢事後向士林地檢署告發陳敏和涉及傷害致死及教唆偽證。
檢方起訴陳敏和,但法官認為唯一目擊證人邱清逢曾被懷疑涉案,但為何警詢、偵查至一審期間都沒說陳敏和涉案?邱清逢被問到「是否有看到陳敏摔倒陳李樺?」邱清逢都告訴法官「不記得」;陳敏和也否認犯行,稱死者拒絕配合調查,拉扯間自摔跌倒。
因法醫也難認定死者遭摔死,法官又認為,曾德榮雖留遺書以死明志,但僅是「聽邱清逢說」,非親眼見聞;邱清逢在審理期間避談案情,證詞可疑。法官認定,案件進入偵審階段,陳敏和對二人沒有影響力,教唆偽證部分也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