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佳龍等23位立委,
,提案修正公務員退撫法中相關規定,
,規定退休的公務員,
,如果再受聘由政府補助學費或其他經費的學校法人,
,只要學校每年接受補助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
,或者達該年歲入決算20%以上,
,再或者受聘者的平均薪資,
,高於同級人員月薪1/2以上。以上三個條件合一者,
,就要停止請領公務員的月退休金。,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