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女內褲
,持偽造銀聯卡領錢被訴;他堅稱不知錢從何來,
暢遊旅行社
,也不知提款卡是偽造的。法官認為,
花蓮市區民宿
,無法證明吳領的錢是大陸被害人所匯入,
工商日誌
,銀聯卡是大陸發行,
超音波加濕機
,無法證明是否偽造,
整理盒
,以罪證不足判決吳無罪。檢方表示收到判決再決定是否上訴。判決指出,
良欣
,吳去年透過網路認識綽號「阿源」的男子,
輸出
,同意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匯流銅排加工機
,約定幫阿源以偽造銀聯卡提款,每提款廿萬可取得一千元報酬。詐騙集團成員約吳在彰化火車站交付銀聯卡,吳拿廿三張銀聯卡到超商自動櫃員機領錢被捕。檢方掌握吳提款事證,並由刑事警察局透過陸委會函文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調閱資料,查出大陸高姓被害人分三次將廿五萬多元人民幣匯入詐騙集團帳戶,以行使偽造金融卡罪嫌起訴吳。不過法官認為,警方所附物證並無人頭帳戶資料,無法證明大陸高姓被害人的錢是匯進吳所提領的帳戶,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