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資訊商向林姓LED燈負責人購買跑馬燈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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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寄白包和冥紙到LED燈公司給林姓負責人。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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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白包和冥紙都有亡故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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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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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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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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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蘇姓男子是雲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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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他以1萬8千多元向林姓負責人購買LED字幕跑馬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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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跑馬燈發生問題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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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店家發生糾紛。蘇姓男子心有不滿,用白色奠儀袋寄了3封信到高雄,分別寄往該家電的小港工廠和左營門市、大寮門市,收件人為「林XX經理奠」、「林府老先生奠」和「林府老夫人奠」。
高雄地院法官解釋,行為人有做惡害通知的危險行為,已足以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就算實際上還沒有進行加害行為,也不會妨礙罪名成立。
審理法官認為,依台灣民間習俗,冥紙是供奉亡者之物,更別說蘇男還在冥紙上寫「死」字;而奠儀袋僅讓人有「亡故」的單一聯想,蘇男將寫有「死」字的冥紙裝進奠儀袋寄給林姓負責人和他的父母,已含有要讓他們3人死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