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參謀總長陳永康今天表示,
,依照國際法,
,未來再碰到對我漁船懲兇的那艘菲律賓公務船,
,我們可以以海盜船視之。 海軍出身的陳永康表示,
,這次菲律賓的漁政船在公海射殺我國漁民,
,不管是為了什麼目的,根據海洋法公約第107條,任何一艘政府船隻要執行任務,都必須明確展示身分,菲律賓的這艘漁政船標示並不明確。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我們是否可以視之為海盜,陳永康表示,我們可以用這個方法對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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