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子前晚身上只帶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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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和區景新街一家羊肉爐店吃了約2300元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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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後打算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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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店家發現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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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向中和第一警分局報案說他吃「霸王餐」,
土魠魚料理
,訊後被依詐欺罪嫌移送。
警方調查,
土魠魚料理
,有傷害、公共危險前科的32歲鄭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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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以打零工維生,前晚8時許到景新街一家羊肉爐店吃消夜,點了燒酒羊、羊腦、羊眼睛、溪蝦,還喝了3罐飲料與2小瓶高粱,總價約2300元。
鄭吃到昨天凌晨近3時酒足飯飽,起身直接走出店門,店家發現追出,鄭掏出口袋中的100元說「我帶的錢不知怎麼不見了,我只是要回家拿錢後,再回來結帳。」
店家質疑鄭吃「霸王餐」,雙方發生口角,打電話向轄區南勢派出所報案。酒測值0.88毫克的鄭告訴員警「吃霸王餐是很沒品的事」,他原本身上有3000元左右,不知何時不見,店家不讓他回家拿錢結帳,還堅持提告,讓他覺得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