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油事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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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掀起一股「滅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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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頂新「逼到倒、逼到垮、逼到死」。在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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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產品沒人買、松青超市沒人進、一○一董事會逼辭頂新董事長;在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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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政大終止頂新捐贈給學生的獎學金;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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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拒絕頂新的卅億食安捐款。一時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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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頂」儼然是一場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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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一個道德命題。
這股「滅頂」風潮,反映了台灣人民的憤怒,當然是很強烈也很真實的。但回到現實面,滅頂的目標何在,應該如何操作才能在政策和法治面達成,種種手段與細節都應該考慮清楚。如果舉國上下沸沸揚揚,連政府閣員也一味跟著民粹走,極可能自亂陣腳而失去方向。最近傳出頂新欲將一○一股權賣給馬來西亞的IOI集團後,內閣官員倉皇表態,顯示行政當局已被民粹思維弄得手足無措。毛治國院長說「希望頂新不要再做有違國人期待的事」,這等於閣揆直接表態,而立委孫大千等人更直接要求行政院應該否決此案。
觀察這股氛圍,可以發現一般民眾對「滅頂」事件的期待有二:其一,頂新魏家應售罄在台資產,不要再留在台灣,人們也不想再光顧他們的任何生意。用白話文來說,就是「早早滾蛋,越快越好」。其二,許多人認為魏家多行不義,因此在逼走魏家的同時,不可以再讓魏家賺錢走人,甚且最好能夠多吐些出來。用民粹語言說,就是「人走可以,錢留下來」。然而,拋開民粹不談,從理性面、現實面來看,這兩個目標是一致的嗎?是能同時達成的嗎?
台灣是一個自由經濟體制,上市股票交易一定要經過市場,根據既有的法令辦理交割、轉移、納稅等。如果人們希望頂新趕快出脫股票走人,那麼我們挑買家、砍價錢的空間就小;於是,極可能出現賣給馬來西亞的IOI、導致頂新獲利二一○%的情況,使其脫手獲利達一九○億元,而政府只能從中課到十億元的稅。這種高獲利、低課稅的情況,當然牴觸了前述「人走錢留」的第二項期待。
換一個角度看,如果我們要壓低頂新出脫持股之獲利,那就要靠行政機關運用種種手段阻擋,讓出價高的買主知難而退,使頂新在台殘餘事業面臨種種困難,如坐針氈地殺低脫手。亦即,要用這類不便明言的「壓抑買方、戳弄賣方」的手段,才可能壓低頂新出清資產的獲益。但是,這種陰柔的行政手段需要時間拖延阻搓擋,若選擇這條路,就違背了台灣人民想要頂新「早早離開」的期待。
簡言之,既要頂新趕快走人,又不准它帶錢走,其實是兩個衝突的目標。而且,不論是前述哪一項目標,都不能光靠法律手段完成,而必須靠行政權的介入、刁難、關切、查帳、乃至施壓干預。這些伎倆,行政機關不是不懂,卻無論如何難以拿到民意殿堂理直氣壯地答詢。毛內閣進立院首日,就被要求對一○一案表態,一不讓魏家賺錢,二要求魏家快走,三不同意馬來西亞財團入主台灣地標,四不准行政機關回答「以上皆非」,五還要財經首長說出不能明說的具體作為。這樣的民粹演繹,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同樣的,魏家捐出的基金和獎學金也要退回拒收,也是某種民粹思維。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蕾莎修女在印度行善,並不避諱收受黑手黨的捐款;理由很簡單:壞人的錢也可以做好事,髒錢不用來做好事,就會被繼續用來做壞事。尤其,當台灣被民粹沖昏頭的時候,原本是理性防線的知識分子應該設法引領思辨,而不是跟著起鬨,加入民粹的隊伍。
我們再次強調:頂新魏家的行徑絕對是難以容忍的,也必須接受處罰,且其懲罰之輕重絕不能因其是否捐款而受到影響。我們也了解,許多民眾不想再跟這樣的黑心廠商打交道,不希望他們賺走台灣人的錢;但是,人民憤怒是一回事,政府處理政務是另一回事,不僅「依法行政」的精神必須遵守,基本的「政治理性」也不能拋棄。無論如何,政府行事要有章法,不能只是跟在民眾或「婉君」後頭叫罵。
剛剛歷經選舉慘敗,內閣或許仍有些氣虛,但面對難題,還是得拿出智慧解決,不能太違背法規制度與常理,尤不可讓民粹弄得進退失據、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