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太子汽車、華隆、榮電案,
系統建置
,又有金國利建設公司老闆惡意脫產,
年節禮盒
,拒付薪資、資遣費,
起司豬排
,勞團上午到勞委會陳情,
調理食品
,要求勞委會修改勞基法第28條,
鴨賞
,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到資遣費、退休金。勞委會若無回應,各自救會將結合全國工運團體共同參與10月28日總統府前抗爭行動。
勞委會今天鬆口,各種方案都不排除,但墊償範圍多大? 費率是否調高? 會不會有道德風險等? 都必須審慎研議。
聯福、福昌、金國利等自救會、華隆工會成立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上午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勞團聲援下,到勞委會指控又有老闆惡性倒閉、脫產,要求勞委會修法根本解決員工領不到資遣費、退休金問題。
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永毅指出,中壢老街溪停車場外包商金國利建設公司,多名員工工作10餘年,每日超時工作15小時,但公司老闆焦經國竟於停車場關閉前夕,積欠數百萬薪資及資遣費,員工在工會的幫助下今年1月勝訴定讞,法院判定老闆應償還五百萬元,但老闆避不見面。
吳永毅說,焦老闆不僅不理會法院判決,連要做歇業認定的官員到他中正區豪宅訪查時,還說:「公司就是沒錢,即使我敗訴,你又能拿我怎麼樣?」經工會調查,惡性倒閉的老闆早已脫產完畢,公司名下資產除抵押給元大銀行外,更包含其胞弟焦保國先生。也就是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員工即便按程序進行「強制執行」,拿到資遣費的希望還是十分渺茫,更遑論早已判決確定的預告工資、加班費、特休費。
主張擴大到資遣費、退休金
吳永毅認為,現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只規定勞工可請求雇主積欠六個月的薪資,未包括資遣費、退休金,老闆只要知法玩法,漠視法院,勞工根本得不到任何救濟,從20年前「全國關廠工人」案到近年太子汽車案、華隆案、榮電案到現在的金國利案,都是惡例。他們主張唯有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擴大到資遣費、退休金,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