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資源回收率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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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變賣所得如何分配?引起關注。 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中市資源回收變賣所得1年高達1億5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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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環保局把其中40%、共6千萬元都列為「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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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辦公室同仁都可「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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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藍綠議員質疑情理不合。中市因執行資源回收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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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率達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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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變賣所得總收入有1億5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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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訂出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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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是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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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做業務費,10%是環教基金。「有自肥之嫌!」市議員陳政顯昨指出,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是回收率超過15%,獎勵金「不得超過」40%,但台中硬把獎金提到最高上限,且發送對象不只第一線清潔隊員,連坐辦公室的行政人員每年也均分150萬元,「才幾個人分100多萬,不是自肥是什麼?」楊典忠議員表示,鼓勵清潔隊第一線人員辛勞無可厚非,但環境教育基金只佔10%比率,實在太少了!環保局訂今年為資源回收年,如果真要增加回收率,卻沒有增加宣導經費,顯得口惠實不至。陳政顯、張瀞分等議員還提出了質疑,明明針對清潔隊員雇用、加班或業務都編有預算,為何還要拿回收所得作為業務費,經費根本重疊,是否成了環保局或市府的「私人荷包」,令人懷疑。環保局副局長吳東燿解釋說,依照法令規定,環教基金只限10%,台中1年有1千多萬已頗高。而台中回收率高,40%當獎勵金合於規定,環保局已將多數的39%回饋給區隊直接從事清潔的人員,局科室業務人員只占1%,且簡任以上都不支領。吳東燿表示,雖編有預算,但仍不足,清潔隊員假日加班收運垃圾,或突發天災要清運樹枝等,都靠這筆業務費,用途絕對正當。台中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怎麼分?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