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中學白姓老師住在學校宿舍,
醫療儀器
,過世後白妻不願搬走,
桃園植牙診所
,校方一狀告上法院;白妻辯稱眷屬有資格住在宿舍,
出勤管理
,但台北地院認為雙方的借貸關係已經終止,
鞋櫃
,判白妻返還房子,
冬蟲夏草
,還屋之前每月要付房租2萬2千多元。
建國中學指出,
門禁管制
,白姓老師於1960年到校教書,
電熱墊
,在建中服務14年,
汽車椅墊
,和家人住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宿舍。白姓老師過世後,
草蓆坐墊
,妻子占用宿舍至今;學校發函通知她3個月內搬出,對方無動於衷,只好提告。
白的妻子告訴法官,丈夫中風又罹患胃癌,因病過世,生前住在建中的宿舍;她認為眷屬有合法居住資格,而且她一個孤獨老人沒能力租屋,更沒錢買房子,拒絕搬家。
法院查出,白姓老師退休時本應交還宿舍,考量照顧退休人員生活,另簽借用契約;白姓老師過世後,借貸關係結束,判決白妻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