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堵路一間機車行昨上午開門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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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一輛汽車停在騎樓把大門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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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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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法做生意。 圖/市民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開機車行的宋姓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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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上午門口被一輛汽車停在騎樓全部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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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困難也沒法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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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派出所員警到場並通知交通隊拖吊,但交通隊卻對是否違停質疑,要市民向交旅處申請繪紅線才能拖吊,讓人難接受。交通隊說,派出所第一時間只說「堵住門口,沒畫紅黃線」,後來才說是騎樓,即立即拖吊,並無延誤。在八堵路開機車行的宋姓男子說,昨天上午11多開門要營業時,發現店門口被停了一輛汽車,後側距大門僅10餘公分,整輛車頭朝馬路停在騎樓內,出入很不便。宋男表示,快12點時報案,市警第三分局員警到場,通報交通隊拖吊。交通隊剛開始回應,指沒有畫紅黃線不能拖,可打電話到1999反映。派出所與交通隊溝通許久後,拖吊車才到場拖吊。「停在騎樓不算違停嗎?」交通隊為何還要市民去向1999反映,他認為不太恰當。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或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等,都可處600到1200元罰鍰。處理的林小隊長指出,一開始派出所員警通報說堵住門口,但沒有畫紅線,交通隊才說可打1999反映。後來員警說清楚是騎樓,交通隊立即前往拖吊,12時50分即到場拖吊,沒有爭執,只是溝通的過程比較小心,避免有爭議,不到1小時就拖走了。他說,騎樓是供行人通行,停汽車屬違停可拖吊。但一般家門口,如果沒有畫紅線就易有爭議。交通隊長賴國隆說,如有明確的標誌、標線較沒爭議,執法者會比較小心查證。全市只有1輛拖吊車,到各區拖吊來回需要時間,希望市民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