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檢方扳倒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的關鍵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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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份頂新自己製作的油品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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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越南廠商收購的六家油品「全不適合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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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看過報告仍決定進油。
這份報告藏在頂新的「食品檢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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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頂新總公司內。彰化檢方偵辦頂新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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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知道頂新設有檢驗中心。本月初檢方搜索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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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檢驗中心人員剛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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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得知不動聲色,突擊檢驗中心取得這一證據。
檢方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修改食管法,不少立委建議增列未來食品廠應設檢驗中心,但從頂新的檢驗中心「有設等於沒設」的案例來看,公司主事者態度才是關鍵。
檢方指出,今年三月初,時任頂新製油總經理的陳茂嘉,帶隊到越南大幸福公司查廠,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全程作陪,讓陳等查廠人員看六家當地油廠供應的油品,頂新檢驗中心人員採樣帶回逐一檢驗。
檢驗人員非常認真,分析脂肪酸、重金屬等成分,將數據寫成詳細的報告,並且對這六家的油品下了「不適合人體食用」結論,檢驗報告送到投資規畫部門整理,最後總結註明大幸福供應的油品「不合格」。
三月下旬,頂新舉行越南查廠報告專案會議,魏應充親自主持,陳茂嘉和查廠人員都出席,參加會議的高層幹部都有這份報告影本,會後頂新沒要求大幸福改善,還繼續採購,採購文件由魏蓋章。
檢方在前天的聲押庭中,當庭出示這份報告和當天專案會議的會議紀錄,質疑魏應充「知情且參與」食用油的採購。
魏承認看過這份報告,但強調他沒去越南查廠,辯稱以為「不合格」是指大幸福的工廠設備與環境;律師也說,魏只負責決策,執行由總經理負責。
檢方表示,頂新檢驗中心的專業報告不被公司採納,顯見企業經營者把利益擺中間,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放兩邊,雖然法令規定油廠設檢驗中心,卻成了企業掩飾非法行徑的障眼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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