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庭19日裁定,
,同性戀者將能夠領養他的 (或她的)伴侶已經領養的子女,
,對同性伴侶而言是一大勝利。 法庭指出,
,現行法律禁止此種所謂的「後繼收養」,
,有違性別平均待遇原則,
,而且也傷害相關子女的權益。目前德國法律已經允許同性伴侶領養他 (或她)另一半的親生子女。 基於憲法法庭這項裁決,
,政府必須在2014年7月之前修改現行法律,將這項裁決結果涵蓋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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