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李姓收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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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多前被同病舍劉姓收容人潑尿、猛K狠踹十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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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重創死亡。桃園地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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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監獄未盡注意義務、管理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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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國家賠償李的家屬二百九十多萬元。台北監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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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在收到判決書後上訴。桃園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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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因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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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三月下旬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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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高血壓和心臟病等,住進病舍,同病舍的劉姓收容人認為李很懶惰,不幫忙清潔,什麼都不做,四月初起,趁管理員不注意時,對李潑尿、潑水、丟擲物品及不讓睡覺等惡整。往後十多天,劉對李拳打狠踹十多次,用原子筆刺李的頭部、臉部、胸腹部等,致李腦出血、胸腹部重傷,送醫不治,劉姓收容人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七年八月徒刑。死者家屬指李生活自理困難,入獄後還沒寫過信回家,「活著進去死著出來」,而且還被重擊十多次,以台北監獄管理和戒護有疏失,提起國家賠償。法院審理時,台北監獄表示,醫護人員每天都巡視病舍,李姓收容人從未提及被打被虐,室友也未透露,監視器畫面中,劉只有瞬間拍打就收手,管理人員並無戒護不周和疏失,拒絕國賠。法官查出劉姓收容人有廿次傷害、掌摑其他收容人的違規紀錄,台北監獄明知他有習慣性違規、整人惡行,卻未適當配房,讓劉連續十二天欺侮李姓收容人,認定監獄管理有疏失,管理員未盡戒護、保護收容人的義務,判北監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