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5日表示,
響應式網站
,內政部向苗栗縣政府查證結果,
各類文件翻譯
,縣府向張藥房戶收取代為搬移屋內物件保管費用,
禮儀師
,為新台幣3萬3千元,
DYNA
,並非媒體所報導的24萬2千元。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
妖怪村民宿
,苗栗大埔張藥房強拆案,
垃圾
,整起案件土地改良物補償費共79萬餘元,
花枝丸
,苗栗縣政府已在民國100年1月12日提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張藥房戶迄今未領,未來若欲領取,將只能領取75萬7千元。張藥房戶被強拆坪數約5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