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8歲林姓女子嫁給家裡養鱉的鍾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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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0餘年夫妻常吵架而鬧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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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竟懷疑64歲婆婆涉嫌跑進她房間翻箱偷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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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設針孔攝影機錄到闖房間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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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告竊盜;婆婆則供稱懷疑媳婦偷走印章、衣服等物才進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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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認定無直接證據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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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上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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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駁回定讞。合議庭指出,林女說1999年和鍾男結婚就住進夫家,婚後曾陪丈夫到日本念書,學費及生活費靠夫家支付;回國後她在夫家的公司工作,幫忙殺鱉、養鱉及挖蛋,薪水從1萬多元調升到2萬5千元,養兒自付,但不用支付夫家開銷。不過林女的公公說,林女從日本回來就和婆婆處不好,鬧離婚後狀況達「水火不容」地步。婆婆在法庭審理供稱,因為發現媳婦偷印很多公公的身分證、健保卡影本,怕拿去做什麼,加上夫妻關係不好,以防萬一才進房查看。林女指稱,某日回家發現房間抽屜被動過,3千元遺失,調閱監視器發現本案。法院勘驗畫面,婆婆坦承畫面中是本人,但法官無法確認有取走物品,並無法排除可能因家庭或工作上事情去翻找物品,高雄地院一審判無罪。但檢方上訴指出,婆媳已經水火不容,婆婆都趁其不在房進入翻找,且婆婆財力高於媳婦與是否行竊意圖無必然關聯等不服判決理由。二審合議庭認為,被告及原告雙方屬於親屬關係,共同居住,並非陌生人,婆婆要去找印章等其他東西不無可能,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媳婦因和婆婆水火不容,懷疑被偷錢,裝針孔拍婆婆進她房間,提告竊盜,高雄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判婆婆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