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商品不合用想退 業者要出運費

遲姓男子在拍賣網站上購買健身器材,

便宜租車

,但到貨後發現不合用希望退貨;賣方表示需支付退貨運費、盒子拆壞費用,

肉乾禮盒

,遲男不滿向消保官申訴。消保官認為,

結婚喜餅

,業者不得要求買方付運費,

冷凍食品

,但盒子拆壞費用,

排名優化

,買方仍應支付。
遲男在今年2月購買450元的健身器材,

彌月蛋糕

,收到後發現不合用,向賣家反映後退貨。賣家表示同意退還450元,但希望遲男負擔送回運費80元,且由於盒子破損嚴重,也希望支付盒子破損費用。
但遲男認為不合理,因此向消保官申訴;由於遲男沒有出席協商會議,協商失敗。
消保官李大鵬表示,網路上購買商品可有7天鑑賞期,期間可無條件退回商品,業者不應收取退貨費用。但包裝紙箱破損,由於盒子能輕易拆解,不需使用暴力拆開,造成業者無法直接販售,因此如果業者需要收取包裝盒費用,屬合理範圍。
李大鵬提醒消費者,除業者明訂「可使用,不喜歡再退」,否則收到商品,不能使用後再退。,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SEO
自然排序
虛擬主機租賃
關鍵字達人
粉絲團經營
網路代銷公司
網站租用
網頁設計
排名優化
關鍵字如何操作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行銷達人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關鍵字廣告
社群行銷達人
系統建置
產品代銷
台中網路公司
網路行銷達人
排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