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電前財務長胡洪九(右)、前董事長孫道存因犯偽造文書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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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獄服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遭掏空新台幣二百億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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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去年八月底依業務侵占判決財務長胡洪九十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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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科罰金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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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董事長孫道存判刑三年定讞。投保中心為二萬四七七二名小股東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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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歷經長達十三年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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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判孫道存、胡洪九等廿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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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連帶給付七十四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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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太電另外向胡洪九、孫道存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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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判胡、孫應賠一億八四九○萬港幣,胡洪九另要賠三億二七一萬美元,當時創單起案件最高賠償紀錄,經兩人上訴,高等法院上月卅日判胡少付五萬五千美元,港幣部分卻因太電未繳裁判費,起訴不合法,高院廢棄原判決。孫道存、胡洪九等人,去年九月廿九日已入監服刑;同樣判刑定讞的太電副董事長繆竹怡,在判決確定前搭機潛逃海外,成為漏網之魚,遭北檢通緝。判決指出,一九八六年起先後擔任太電總經理與董事長的孫道存(六十七歲),每年領公司數千萬元報酬,明知胡洪九的不法作為,卻草率簽署文件,放任胡一手遮天,侵吞太電百億元以上資產。胡洪九(七十七歲)從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九年退休期間,因負責太電財務調度及投資,與孫道存共同將太電公司匯往海外的投資款等支出以「墊付款」科目紀錄,在太電財報上作假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