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重度視障男子3年前性侵前妻中度智能障礙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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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8年。去年1月前妻和妹妹從彰化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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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男子家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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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一起睡在套房地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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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又被控對小姨子伸出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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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表明「不要」仍性侵。法官認為小姨子證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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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有合意性交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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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男子無罪。男子庭訊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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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手撫摸小姨子的腹部,但否認強制性交,之前他曾性侵小姨子被判8年,但事後前妻、小姨子仍每周北上找他1至2次,「我擔心他們沒地方住,就讓他們住我家」。男子供稱,去年1月3人在他家睡地板,他睡中間,前妻和小姨子分睡兩側,「我是視障所以看不到,是小姨主動要我跟他發生關係」,但他們並未發生性行為,他只用手「應付」,摸腹部而已。法官發現小姨子在檢方偵查、院方審理時,指稱案發時間不一,且表示當時兩人都有穿內褲。法官詢問犯嫌是否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她也不語;男子前妻則證稱,妹妹曾說和前夫發生性關係是她自己要的。法官認為,小姨子參加「心智障礙兩性交往團體─我要如何拒絕」課程時做得很好,認定可以明確表示拒絕性交且快速離開。若小姨一再遭受到男子強制性交,常應避免接觸,但卻一再到男子住處同睡一室。加上小姨子曾和社工說,她喜歡姊夫、有時會主動抱姊夫,認為男子罪證不足,判無罪。重度視障男子遭控性侵小姨子,因罪證不足、證詞不一,法院判無罪。圖為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