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44歲江姓男子涉嫌假冒刑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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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雜貨店內掏出2把獵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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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向店員稱:「我剛辦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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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出事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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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幫忙銷案。」警方獲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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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多日鎖定江男,逮捕他後江男解釋「有人說我長得像刑警」才犯下此案,訊後將他依槍砲彈藥刀械條例、僭行公務員職權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當地議員反映,有陌生男子5月初到瑞穗鄉富源村一處雜貨店購買商品時,向店員掏出2把獵槍,自稱鳳林警分局一線刑警,剛從萬榮、紅葉地區辦案回來,還說:「以後你出事,我幫你銷案。」 由於村莊內沒有監視器,警方只能逐一明查暗查、等待;經多日後鎖定江男,5月18日在東光社區將他逮捕,並在他住處起出1把木頭玩具槍、1把欠缺槍管、擊錘的獵槍。江男供稱,因平日無所事事,剛好有人說自己「長得像刑警」,才假裝刑事組出門查案;他哭著承認錯誤,還說:「如果被兒子知道一定被罵死。」鳳林警分局表示,若民眾對自稱「公務員身份」的人有所懷疑,應請對方出示相關證件,再求證公務機關。江姓男子的「刑警臉」。圖/警方提供 分享 facebook 警方在江男住處起初1把木頭玩具槍、1把欠缺槍管、擊錘的獵槍。圖/警方提供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