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定,
,營利事業外銷貨物,
,如以通關方式出口,
,銷貨收入的歸屬年度,
,應以報關日所屬會計年度為認列時點。 財政部提醒營利事業,
,外銷貨物以通關方式出口,
,無論交易條件為何,
,其銷貨收入的歸屬年度均應以報關日所屬會計年度做為認列時點,並非以交貨或收款日為準。如有漏報收入情事者,應儘速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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