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奏「亭仔腳」涉侵權 鳳新高中不起訴

國立鳳新高中音樂班前年10月舉辦畢業和校內音樂會,

冷凝回收設備

,演奏「大稻埕邊的亭仔腳」曲目,

禮車推薦

,作者劉姓作曲家認為未經他授權,

大尺碼

,提告鳳新高中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花蓮太魯閣

,高雄地檢署認為,

傳單

,音樂會屬教學性質,

輸出 台北

,且獲國樂學會授權,

網路行銷公司費用

,裁定不起訴處分。
劉姓作曲家提告指出,

輸出

,他擁有著作權,鳳新高中未經他授權同意,就演奏這首曲目,以售票方式供人買票入場,且前年12月間還製作1片DVD賣給不詳人士,顯然意圖營利,涉及違反著作權法。
不過鳳新高中解釋,校方曾與中華民國國樂學會接洽,並獲得授權公開演奏,其中一場雖售票入場,但主要是用來支付各項必要支出,至於DVD是因觀眾要求收藏,校方才製作1片DVD給對方。
檢察官調查發現,鳳新高中音樂會100元門票價格,遠低於一般營利性質音樂會,收入不足以支付音樂會最低開銷,可見是屬於教學性質,且校方確取得國樂學會授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虛擬主機租賃
專營FB粉絲團
SEO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自然排序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關鍵字達人
漸進式排名
關鍵字廣告
排名系統
網站租用
網路代銷
專業網頁設計
產品代銷
系統建置
網域申請
粉絲團經營
網站優化
台中關鍵字優化
FB粉絲團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