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區陳姓女子因樓下漏水長壁癌,
造景
,找人抓漏卻找不出原因,
飲料創業
,以為可以免責;沒想到鄰居吳姓男子起訴要求「回復原狀」後,
商用英文
,台北地方法院找「土木技師公會」鑑定,
高雄單次清潔
,確認陳女家的熱水管滲漏而致漏水,
影印
,判決陳女應賠償吳修復費用11萬餘元確定。
陳姓女子和吳姓男子分住大廈7樓、6樓。去年5月起,
台中補財庫財神廟
,吳發現天花板在漏水,
噴霧器
,且水滴到木頭地板,
門禁管制系統
,接著油漆還鼓起剝落,
開刀的風險
,長出壁癌,且逐漸擴大延伸。
吳找陳女協調未果,起訴要求陳女賠他修復漏水等費用11萬餘元。
陳女說,3年多前重新裝潢,為讓居家美觀,把熱水管等管線統統隱藏到牆壁或地板中。
後來她得知樓下漏水,就找了一家公司抓漏,這家公司開挖陽台地板、檢測排水管、又實施熱水管加壓檢測,結果顯示與她無關。
陳女認為她配合檢測,且相信專業公司判斷,已盡注意義務,專業公司有1年保固,如再漏水,吳應找這家公司去修繕,而非找她。
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囑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確定是木質地板師傅疏失,將釘子誤釘在熱水管交接處,以致管線滲漏而漏水,屬陳女的過失,陳女應負責任。
陳女不服,上訴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仍敗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