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十三年的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資產遭掏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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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昨天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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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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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務長胡洪九處十四年六月徒刑、併科罰金十億元。孫、胡兩人將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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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已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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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司法警察廿四小時掌握兩人行蹤。據了解,北檢收到判決書後,最快一個月內就會通知孫道存、胡洪九發監執行,孫道存早已聲請破產,過去曾因欠稅三億元不繳,被聯合報記者直擊帶小他卅二歲的妻子吳逸萍在微風廣場買精品,促成「禁奢條款」立法;他入監服刑後,短期內將無法再過奢華生活。判決指出,一九八六年起先後擔任太電總經理與董事長的孫道存(六十七歲),每年領公司數千萬元報酬,明知胡洪九的不法作為,卻草率簽署文件,放任胡一手遮天,侵吞太電百億元以上資產;因全案審理逾期八年未能定讞結案,依速審法規定,獲得減刑。胡洪九(七十七歲)從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九年退休期間,因負責太電財務調度及投資,與孫道存共同將太電公司匯往海外的投資款等支出以「墊付款」科目紀錄,在太電財報上作假帳。胡洪九還隱瞞太電董事會並違反政府禁令,在大陸、香港成立太豐行等多家子公司與紙上公司,以持股子公司及墊付款項模式,把太電鉅額資金匯到子公司,加上太電處分港麗酒店所得價金等巨資,全數侵占入己。判決指出,胡洪九退休後仍掌太電財務,與太電前董事長仝清筠、祕書黃靜琳等人繼續以五鬼搬運法掏空侵占太電資產,仝、黃各判五月及九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太電前副董繆竹怡被依背信等罪判刑四年四月。孫道存爭議事件資料來源╱聯合知識庫 製表╱蘇位榮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