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國二女學生被同儕多次脅迫性侵,
,警方將七名少年嫌犯依法送至少年法庭審理,
,裁定兩名主嫌交付保護管束(收容),
,另外五人則由家長責付回家。據了解,
,被收容的兩名主嫌,
,因證人指證歷歷性侵得逞,
,百口莫辯,另五人則涉及在旁圍觀、把風、脅迫等。,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