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貴芬(蘆竹鄉民代表):我21日在蘆竹鄉民代表會議程質詢蘆竹鄉公所,
資料裝訂
,指611水災當天,
雙人竹蓆
,蘆竹鄉災害防救辦公室無人駐守,
識別證
,要求撤換承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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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有媒體報導,
絕緣漆
,蘆竹鄉長褚春來當天卻召集公所一級主管,
廣告拍攝
,下令不得跟我講話,
七期豪宅
,或提供我任何資料,
高雄定期清潔
,否則考績打乙等以下。
當晚我審預算,
沖泡飲品
,找公所的課長到代表會,褚春來出現,問那課長「不怕考績打乙嗎?」我身為鄉代,就是要為民服務,且當時質詢期間,鄉長怎麼可以要求公所員工不提供資料給我?且蘆竹鄉災害防救辦公室的承辦員至今仍未受懲處。
蘆竹鄉長褚春來答覆:我講那些是玩笑話,講時大家都在笑,根本沒人感到害怕,而且我不可能會以私人情緒來決定同仁考績,同仁都很清楚我的為人。雖然災害防救辦公室的承辦員處理方式有瑕疵,但公所已調查完成,罪不及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