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竊賊身穿「情侶裝」偷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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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衣服印有黃色小精靈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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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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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視器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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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又穿同件衣服去網咖打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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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員警一眼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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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歸案。
花蓮縣富里鄉28歲的黃姓男子返鄉過年,但家中電腦主機壞掉,夥同來拜訪的21歲葉姓男子隨機侵入民宅偷電腦主機。兩人行竊的第1家,只有螢幕而沒有主機,兩人不想空手而歸,把螢幕搬走;事後覺得「不能偷太近」,再騎機車到另1戶行竊,偷走螢幕、主機返家。
兩人行竊過程都被監視器錄下,因兩人身穿同款黃色小精靈圖案上衣,十分顯眼,次日又穿同件衣服到網咖打電動,員警獲報追到網咖,一眼認出兩名竊賊。
兩嫌起初不願認罪,辯稱「只有路過,沒有偷東西」,但員警調出監視畫面,兩人才坦承因太想打電動,才犯案,並交出贓物,還說電腦主機放在家裡也不敢用,想等風頭過了再拿來玩,沒想到這麼快就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