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的選舉公報長達一、二千字。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公投本身就是件荒謬的事。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什麼壞事都沒做,
百夫長 行李箱
,就被判處死刑,
黑糖塊
,這是公投決定的。投票的人可能根本不認識他,
東方晶妍
,也搞不清楚他被指控了什麼,
網路創業
,就被迫要做決定。蘇格拉底拒絕上訴,
台中旅遊介紹
,也不願接受逃獄的建議,
褥瘡
,希望以他的犧牲,
單純性口腔泡疹
,喚起雅典公民的覺醒。都是投票人的錯?他們都是壞人嗎?為什麼沒有人質疑公投本身的謬誤?人民哪有專業能力去判斷那些錯綜複雜的問題? 公投只是政客用來撕裂族群的伎倆,或是替他們背書而已。若結果符合執政者想法,他們就說:你看,我們順應民意;若結果不符合執政者想法,就說:過了也沒用,法律早就規定如何如何了。公投選擇跟政黨取向綁在一起,也令我憤怒。為什麼綠的就一定是哪些公投號要投,哪些公投號不投;藍的又完全相反?網路流傳兩份完全相反的「解釋」,兩邊都極盡偏頗、扭曲原意,目的只是在說服閱讀者支持自己。誰認真看過一條公投長達一、二千字的選舉公報,根據每一條內容獨立思考?而不是看誰提案決定同意或不同意?誰知道同意不同意的背後,有多少現實執行的層面和你所不知道的影響?我針對不熟的議題上網做了功課,再和好友經過幾個晚上的辯證、討論,才釐清了好多想法。試問多少人會這樣做?一般的歐巴桑、歐吉桑到底要如何才能了解這些公投問題?若不是因為公投,我從來沒有想要了解家人對性平議題的看法。當我說「我有很多同志朋友,他們都是很好的人喔」時,父母露出驚訝的表情,我就知道他們對這個世界多麼的不熟悉。他們都是固執的人,但兩人的決定並不相同,各自有(我認為)奇怪的理由,我都尊重。兄長是願意思考的人,只是對政治沒興趣,甚至不知道公投有法律效力。我幫他上了堂公民課,很多內容是他在求學階段,台灣還沒發生的事。然後我問他有沒有同志朋友,他說一個都沒有。所以他對同志的處境和訴求就是想像。講解完,他也有一、兩條公投的看法與我不同,我也尊重。所以社會大眾為什麼要去思考一個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遇到、也不關心的事情?而當他們(不知如何)做出了與你不同的決定後,還要被你羞辱?請政府不要把不想面對的爛攤子丟給人民公投決定,撕裂社會。台灣社會可不可以不要再永無止境的兩元對立。明明只要不談政治,大家都是很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