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人事案已被卡了三個月,
KL-D1000
,最快要四月中才明朗。 記者邱德祥/攝影 分享 facebook 管中閔校長聘任案,
最佳瓶裝水
,教育部成立跨部會諮詢小組,
琉璃
,使爭議愈加複雜。管中閔當選校長,
冰川水官網
,在場包括部派遴委三人及其他遴委未有人異議,
100%純椰子汁
,落選四位候選人尊重選舉結果。足證遴選過程符合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內褲推薦
,並無違法無效之事由,
活性碳吸附
,應認管合法當選台大校長。 大學法對遴選委員,未有迴避規定,依校長遴選辦法之限制規定,遴委蔡明興雖為台哥大副董,與獨董管中閔僅為同事,亦無迴避必要。管中閔在競選前向台大報備兼任獨董,自難認有隱匿;當選後辭去獨董,如有利益衝突,亦屬當選校長後之議題,與本次當選無涉。至於論文爭議,不僅台大誠信辦公室開會認抄襲不成立,復經暨大調閱張姓研究生碩士論文,確有列註出處屬實。中研院亦說明該論文用自己研究材料,無列註必要。足證明論文並非抄襲。管中閔卸任後赴陸三次均係參加國際會議或短期講學,有台大人事室查證屬實,教育部也直認此非法所禁止。廈門大學亦函復台大:「未聘管中閔兼職授課,沒有支薪,也未擔任該院碩、博士指導教師」,自不能以無確切證據之爆料,據為廈大兼職之認定,拒發聘書,顯非正當。國立大學校長應由遴選會遴選產生,報由教育部聘任,為大學法第九條所明定,法條僅曰「聘任」,未稱「核聘」,旨在排除公權力介入校園自治,保障憲法學術自由。遴選會遴選校長,非校內其他單位所能取代。校務會議無權推翻遴選會選舉結果,教育部尤不能藉監院調查及檢察署偵查或其他事由拒絕校長聘任。管中閔一月五日當選台大校長,教育部長迄今藉故不聘任,筆者認有左列之違法失職,監察院應行使監察權彈劾之:一、遴選會遴選管中閔為校長,部派遴委三人具有監選角色,當時並無任何異議,足證遴選程序並無違法,況遴選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確認管中閔當選校長資格「毫無疑義」,潘文忠部長延宕三月未聘任,顯屬違法亂紀。二、潘部長藉未證實之報導,進行卡管,使台大校務決策陷入空前危機,有明知應聘任不聘任之違法失職。三、教育部一再製造事端,阻擋管中閔就職,其玩法弄權,尤見目無法紀。台大非一人之台大,屬全國青年之台大,其上升或下沉,關係國家之榮辱,摧毀台大,皆為國賊,蔡政府不能縱容違法。教育部前後八次下令卡管,口說依法行政,實為違法亂政,踐踏遴選會,貶損遴選委員在學術界地位及高貴人格。台大校務會議對校長爭議提案作出擱置決議,緩和師生對立,展示台大對良知、正義、公道之堅持,教育部應迅速聘任校長,為國家留住正氣,更讓台大在世界排名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