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人民應考權 考試院衙門心態

考試院悄悄公告:108年度造船、航空、紡織、冶金、漁撈、採礦、職業安全等7類科技師不辦理考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考試院七月六日悄悄公告一○八年度造船、航空、紡織、冶金、漁撈、採礦、職業安全等七個類科技師不辦理考試;據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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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前述七類科報考人數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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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改為兩年考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與技師法明確指稱技師是一種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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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公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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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有志於公共事務或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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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認證的資格,進而在技師法的規範下執行業務。憲法第十八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此說明既然設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制度,就必須尊重人民應考試之權。縱使無法確認是否有人報名,但對所有卅二個類科報考人來說,這是國民的權利,豈能莫名其妙的被剝奪。 主管考試業務的機關應該清楚考生對於「考及格」這件事情的殷盼程度;今年沒考上,繼續準備一年還可以捲土重來再接再厲。若改為間年辦理考試,則每一次的蹉跎就是三年,原本考不上已經是悲劇的情節,還要連帶三年的空窗懲罰真是情何以堪。我們可以理解,主辦機關就成本管理或業務管理來說,業務越少越好,事情越簡單越好,報考人少的類科就這樣被犧牲掉了。雖然法有明訂得間年辦理考試,但在為民服務鼓勵更多人透過考試取得專門職業人員資格的立場,考選單位應該更積極的推廣所有類科的考試。專門職業人員的增加,就可以抑止借人頭執行業務的情形,也不會因為該類科專門職業人員不足而影響該相關行業正常發展契機。更深一層想,應檢討某些類科報考人數較少的原因。若社會沒需要,就看是否相關法規配套的調整,或者刪除類科的專門職業人員的銜稱;反之,若社會有其需求,但報考人員甚少,就必須研擬法規讓該類科專門職業人員的考試被重視,鼓勵有資格的國民參加相關類科的考試。街上的麵館子不賣麵、書店不賣書、布莊不賣布,那是逗趣的笑話。如果主辦考試的公門不辦考試,那豈止是笑話了,更是一種怠惰、一種顢頇、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衙門心態」了。七月六日的公告還沒有多少人知道,也還沒有造成社會動盪的輿論,趁現在修正公告還來得及,也可以挽回考選部、考試院不想做事的不當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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