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與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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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釣魚台」主權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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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峽時報」民意版為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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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第二回合筆仗。
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參事井關至康2月21日投書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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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1951年「舊金山和約」確認釣魚台列嶼仍為日本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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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71年我國均未曾向日本表達反對立場。
駐新加坡代表謝發達曾在日本大使館投書前在海峽時報說明,「基於地理、歷史與國際法,我國對釣魚台列嶼擁有主權」,並闡述我國的「東海和平倡議」。
日本參事堅稱釣魚台列嶼屬於日本,又認為1951到1971年我國未曾向日本表達反對立場,是在釣魚台列嶼附近發現可能蘊藏石油後,我國才表達立場。
駐新加坡代表處政治組副組長黃鈞耀6日投書反駁,釣魚台列嶼自清朝就屬台灣的一部分;1895年甲午戰爭後,清朝依「馬關條約」,將「台灣全島以及附屬所有各島嶼」割讓給日本,因此釣魚台列嶼是隨同台灣割讓給日本。
只不過,1900年時,日本將釣魚台列嶼改名為「尖閣諸島」,並置於沖繩縣管轄。因為這個掩飾,釣魚台列嶼於1945年日本戰敗後並未依相關條約隨台灣歸還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