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交通部將於今年八月推行的高速公路計程收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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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橫向國道暫不收費、縱向每車每天有廿公里免收費。想係根據去年高公局三方案的民調結果。調查案免費範圍從零、十到二十公里。以今天約百分之六十五短程未繳通行費的用路人為對象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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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結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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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長距離免費當然越受用路人歡迎!假設有第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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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公里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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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看會是什麼結果?
數十年來高公局一直抱怨定點收費造成長途用路人補貼短程者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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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引進科技改革不公」!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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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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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準計畫卻背棄了公平訴求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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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還造成以下三項更大的不公平:
一、免費範圍的依據?主管機關從未說明憑那樣理由、那些數據來界定高速公路用路人每天可有十公里或廿公里免費的調查方案。據了解,現在不繳費的短程車平均車程約十二公里,各都會區國道用路長度也多在十二公里以下,把免收費距離放寬到廿公里並無事實依據!
二、減收私車通行費是否肥富?政府施政在民眾端要注意受惠者的需要,或者義務者的能力。前者例如十二年國教免費升學要注意排富;後者如健保費應依個別所得比例繳付。這樣的社會正義怎麼對高速公路私家車主就豁免了?國家稅費在相對富裕階級身上反可減免?
三、補貼私車遠大於公共運輸?以高公局屬意的廿公里免錢案來計算,每車每天可得約廿餘元免費補貼,高速公路上每天約一百六十萬車次,扣除同車往復,粗估政府每天少收通行費近三千萬元,相當於國家一年補貼私人車主一百億元!請問政府對使用公共交通的庶民有這樣優待嗎?交通部說民國一百年公共運輸乘客有二點九億,只花了四十億元補助款!
囿於對長年免費用路者的心理壓力,在第一線執行的高公局或許有「有奶便是娘」的心理,看到有四成民意支持廿公里方案,視為解套,趕快陳報,心態可解。但是它的上級和上上級機構不可以不看到解套之外的其他民意訊息。尤其,「無免費、全收費」案也獲有三成餘支持!這種一般民調難得見到「不以己利、支持公義」的數字太可貴了!千萬不要因為數字略少於第三案,就忽視了民眾期待正義所送出的勇敢訊息!
大量民眾走上街頭反核要求政府檢討能源結構,其中七成甚至於願意接受連帶的電價調高。這些都是台灣社會逐漸浮現的理性公義心聲!珍惜都來不及,政府怎麼可以在另外一個能源大坑,私人車輛上,大開環保倒車,大背民意期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