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0幾年前嫁來台的越南籍武姓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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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出生數月後因病成為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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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社會局申請男看護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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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卻說男看護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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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她懷疑遭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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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情緒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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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言殺人再自殺,並砸摔公務電腦,遭依妨害公務、恐嚇危安送辦。台北地檢署查出,武婦家境不好,獨自照顧癱兒,考量她認罪、寫悔過書,今給予緩起訴1年。庭訊時,武婦泣訴她20多歲就嫁來台灣,但兒子生病變成植物人,丈夫無法接受打擊,以致兩人分居、離婚,她只好獨自邊打零工,邊照顧兒子,她無法負荷,今年3月初,才跑去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請男看護。檢方調查,武婦跑到社會局申請,對方卻跟她說男看護不好找,她與社工發生爭執,並摔壞電腦螢幕,還說照顧兒子太痛苦了,揚言要去殺人後再自殺,社工因此報警處理。檢察官發現武婦家境不好,也不熟悉台灣法律,因此幫武婦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並向武婦解釋申請看護,需要一些時日作安排。武婦也坦承犯行,說是自己誤會社會局意思,幸好社會局仍找到男看護。檢察官考量她認罪,也寫悔過書致歉,並允諾不會再犯,給予武婦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