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家第四代蔣友青去年八月在臉書留言以「屠殺」、「炸彈」等字眼恐嚇台北美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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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寄恐嚇電子郵件給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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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多次到校方前比中指和叫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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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昨天依恐嚇公眾罪判蔣六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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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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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青八年前在台北美國學校因打橄欖球致腳踝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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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隊友發生衝突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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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認為校方未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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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就多次前往校區叫囂和比中指,副校長Shaun將此事告知蔣母,讓蔣更不滿,於去年八到十一月間,陸續在個人臉書留恐嚇字眼。
蔣在臉書以英文留下「我要到美國學校吵一架並揍一拳到某人臉上」、「我是恐怖分子,Shaun看著」、「我要屠殺所有人」、「不論我有什麼武器就算是槍刀和炸彈我怎麼殺學校」並寄送電子郵件給副校長「我要試著把你關起來」。Shaun因此心生畏懼,於今年十月暫時返回澳洲。
蔣供稱,他因對腳踝受傷之事長期不滿校方,才透過臉書及電子郵件引起校方注意,且當時叔叔剛過世,不知怎麼辦,才去學校比中指表達不爽。
法官認為,蔣心中對美國學校有許多不滿,亟欲校方知悉,在臉書上自陳是恐怖分子,並常使用侵害他人生命自由的文字,對象涵蓋美國學校的學生、職員和家長,已使不特定多數人心生危害。此外,蔣在今年十一月十六日再度到學校比出割喉動作至今未見歉意,判刑半年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