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邱太三前天開車在台中市區追撞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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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對他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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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酒精反應。 記者游振昇/翻攝 分享 facebook 法務部長邱太三前天為參加同學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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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時未保持安全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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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市區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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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當場接受警方酒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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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後還要收到警方開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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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處理員警和被撞計程車司機都不知道對方是法務部長,被戲稱「有眼不識太三」。接到本報記者詢問電話,邱昨自嘲說「這麼糗的事,難道還要再給我折磨下去?」前天下午三點多,邱太三因與幾名高中同學相約七期喝下午茶,加上晚間有國中同學會,自行開車出門,車行經台中市台灣大道、館前路口,疑因未保持安全車距,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計程車,邱及計程車司機沒有受傷,警方到場處理,邱配合呼氣酒測,雙方均未酒駕。邱太三說,當時因距離紅綠燈很近,看到前方燈號由綠燈轉黃燈,因黃燈時間大概有兩到三秒鐘,「我們判斷一般人,應該會繼續過比較多,大家都會順著開!」他發現對方停車等紅燈,要煞車時已來不及,前車頭稍微追撞對方後方保險桿,他當場表示願意賠償。邱太三在現場說,他從台北回到台中後都是自己開車,這次如果帶隨扈或司機下來就不對,會害別人不能回家過年;邱太三並不斷向司機說「不好意思」。現場計程車司機及員警未認出邱太三,邱說,他戴墨鏡,未特別亮相,沒表明身分,來的警察也比較年輕,談及有網友肯定邱配合酒測,他說「本來就應該的,酒測一定要的!」並強調自己不可能酒駕。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五十八條規定,未保持前後車輛距離,可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邱太三預計在過年後會收到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