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卓姓男子(45歲)12小時內進出派出所兩次,
噴霧設備
,還遭開酒駕、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罰單,
道路用地
,3種績效一次滿足,
英文翻中文
,遭諷「績效之王」。昨天凌晨第二次被帶回派出所時,
狗訓練中心
,卓男還體貼地掏出12小時前被開的3張紅單,
噴漆廠
,要警察照抄就好。
警方表示,
打卡鐘
,卓男前天下午3點多騎著偷來的機車,
人像攝影
,未戴安全帽在海岸路上搖來晃去,遭吉安警分局稻香派出所員警攔檢,酒測值高達1.07,卓男坦承機車是偷來的,看到車子鑰匙沒拔,喝完酒就騎回家。警方前晚將他移送花蓮地檢署,晚上9點放出來。
「你不是才被抓」,昨天凌晨1點多,卓男又騎著一輛偷來的機車,又未戴安全帽在南濱路上搖來晃去,吉安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見卓男不斷左、右壓車,上前攔檢,酒測值為1.05,立刻將他帶回派出所。警方觀察,卓男都偷老舊機車,因鑰匙孔鬆了,比較好得手。
由於夜深了,卓男為了給警察方便,就從口袋裡掏出被稻香所開罰的3張紅單,要警察「抄一抄就好」。警方表示,卓男至少有10次竊盜前科,每次一喝醉就偷車,被抓時態度都很客氣,由於鄰近轄區的派所員警都曾抓過他,私下被封為「績效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