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家網路電子報高姓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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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上線曾姓男子、上線的上線馮姓男子全被檢調單位約談,今天獲不起訴處分。全案不得再議。據了解,高男2015年2月應上線曾姓男子邀約赴澳門,與代號「周佳」、「郭鵬」、「吳董」和「傅主任」等中共情報工作官員見面,接著在其經營的網路電子報刊登對方提供的新聞稿後,獲得美金2000元的報酬,食髓知味,接續替對方辦事。 2015年6月,大陸又要求高駭進民進黨網站竊取機密和破壞,他因為個人能力有限失敗,改勸誘兒子與對方合作當駭客,結果被兒子拒絕;2016年4月,高男又應大陸要求,多次以採訪名義,接觸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幹部,試圖在蔡英文就職前將就職演講稿弄到手,好傳給大陸完成任務,結果也因對方拒絕而未遂。調查人員發現,高男總計收了大陸美金6000元的報酬,其上線曾姓男子拿到美金1萬4000元,上線的上線馮姓男子也同是媒體認,接觸時間最久,自赴陸採訪廣州奧運時就與對方搭上線,數年下來,總共拿了美金1萬7200元、港幣8萬元和人民幣1萬5000元,認定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送辦。偵訊時,3人否認犯行,馮男供稱自己雖曾是媒體人,也認識許多立法委員,但介紹給大陸的人都非軍公警職,也不是政府人員,只是幫忙打聽新疆獨立消息。曾姓男子則表示自己是退休牧師,主要是替大陸掌握地下教會活動的情況。高男則表示不知對方真實身分,雖接受指令,雖接受指令,但從來沒有成功過。新北地檢署調查,馮、曾、高3人雖替大陸工作,但3人均非軍公警職,工作與國家安全內容無關,其拉攏吸收的下線工作也同樣無涉國安,難認有影響我國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疑慮,尚無法以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既遂或未遂論罪。有關高男利用記者身分替大陸刺探總統蔡英文的就職演講稿,檢方認為總統在5月20日就職之前,還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演講稿自然也不具備公文書性質,因此難認高男有違反國安法「為大陸地區蒐集公務上應秘密文書未遂罪」。國內一家網路電子報高姓社長,3年前被大陸軍警黨政機溝吸收,除在台發展組織,2年前還利用採訪名義替大陸刺探總統蔡英文的就職演講稿,結果能力不足,通通失敗,還因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與其上線曾姓男子、上線的上線馮姓男子全被檢調單位約談,今天獲不起訴處分。全案不得再議。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