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慶云公司老闆夫婦被控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販賣骨灰罐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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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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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大逆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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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追繳犯罪所得79億餘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苗栗縣慶云事業公司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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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利用多層次傳銷販賣骨灰罐吸金七十九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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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無罪;二審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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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判陳有期徒刑三年、鄒女二年、科罰慶云公司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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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追繳犯罪所得七十九億多元,可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一審未詳查慶云獎金制度設計、經營模式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變質多層次傳銷的立法目的,認定慶云公司並無違法,判無罪並不恰當,因此撤銷改判。合議庭調查,陳慶雲夫婦利用高額獎金,以浮誇話術招攬不特定人加入會員,但經濟利益不是來自推廣或銷售商品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以後來加入者繳交的費用,支付先前加入者獎金,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判決表示,陳是慶云的董事長,妻子擔任董事及客服部經理,二○○九年至二○一四年間,以銷售骨灰罐為名,加入者須繳交一千元入會費並購買至少一個四萬六千元的骨灰罐;成為「會員」後,可依介紹「會員」人數多寡,逐步晉升為「處經理」等職,每名下線推薦獎金八千元。二○一四年十月,慶云會員人數達十萬一千四百八十五人,累計銷售骨灰罐十七萬三千多個,總金額高達七十九億兩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