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專員陳鵬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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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人蛇集團以「假結婚、真賣淫」方式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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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1年10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男子陳鵬先五年前任職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專員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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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人蛇集團郭姓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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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頭老公至大陸辦理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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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教導如何面對移民署人員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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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陸女子來台賣春。台中地院昨天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將陳判刑一年十月、郭婦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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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八名同夥判刑三月至一年八月不等徒刑。陳鵬先犯後坦承不諱;郭婦否認犯案,辯稱她借錢給大陸女子,但未要求大陸女子賣淫還錢,但法官不採信。 判決指出,陳鵬先(四十四歲)自一九九五年擔任警職,十二年前轉任內政部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科員,再於九年前調任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專員,與郭婦(六十五歲)為舊識。郭婦為使大陸籍女子「小蘋」假結婚來台,請嫻熟「假結婚」面談、查察程序之陳鵬先協助。郭婦購買機票,陳鵬先及人頭老公於二○一三年十月六日搭機前往大陸福州,陪同前往泉州市民政局、公證處辦理公證,陳並教導兩人來台時如何應對移民署人員審查面談,避免「假結婚」穿幫,郭婦於事成後給人頭老公十八萬元報酬。「小蘋」來台之後,郭婦將她媒介至寶麗晶公司,由業者容留媒介與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郭婦再以「假結婚」過程及住宿、吃飯、紅包、禮物、利息等花費很多為理由,收取性交易所得一百零四萬元,並聲稱仍欠一百零五萬元。此外,陳鵬先、郭婦以相同手法,於二○一四年一月引進大陸籍李姓女子,不過移民署人員面談時發現疑義,並在人頭老公手機查得應付面談人員說詞簡訊,發覺「假結婚」實情,不准李女入境台灣。擴大追查發現陳鵬先及郭婦等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