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兒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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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苑裡鎮公所不再發送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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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發一百元現金給全鎮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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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大呼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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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長擔心有不良影響。學者也認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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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變成像發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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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慶祝兒童節意義。
「與其送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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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實質回饋!」苑裡鎮長杜文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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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以往送熱水瓶、鉛筆、墊板、便當盒等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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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家長抱怨不實用或品質不佳,不是不用就是丟掉,因此今年決定把採購禮品的費用直接發給學生。
杜文卿說,鎮公所會請人設計專屬兒童節紅包袋,並附上給家長和學童的一封信,告知紅包的意義。
「太棒了,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小六生黃百禾說,她要去買文具或飾品;小三學童鄭楷庭表示,會先存起來。
部分家長與老師卻有疑慮,家有小一、小二生的家長郭宛倫說,現在小孩多不缺錢,給現金意義不大,也擔心孩子拿現金買垃圾食物,甚至到網咖打電玩。
黃姓國小老師擔心學校無法掌握學生如何花錢,一旦出問題,家長會怪罪。多名校長聽到發現金都說「不太好吧!」一名校長表示,學校不論獎勵或扶助弱勢,盡量不用現金。苗栗縣教育處副處長涂新木說,發現金缺乏獎勵意義,不適合。
「兒童節發現金,教育意義何在?」新竹教育大學特教中心主任孟瑛如說,發錢討好學童,最方便卻最沒教育意義。
為恭醫院精神醫療中心主治醫師吳四維說,十歲以下學童還無法完全理解使用金錢的概念,在特殊節日收到禮物,比等值金錢感受更大,「給任何禮物都比給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