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場所吸電子菸 擬修法取締

立委吳志揚昨天舉行「健康新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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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電子菸」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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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電子煙送檢逐年以十倍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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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法禁止兒童、少年與孕婦吸食。記者曾吉松/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電子菸銷售亂象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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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入侵校園。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昨天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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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提案修正「菸害防制法」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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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電子菸比照吸菸規範;未來若順利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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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場所將可取締電子菸吸食者。吳志揚指出,政府對電子菸的吸食行為並未比照紙菸入法,導致學生在校園吸電子菸,校方卻無法可管;更有攤販公開在夜市陳列販售,甚至在購物網站上出現「水果味、清肺」等字眼,再附上合格檢驗室送驗文字,誤導消費者意圖明顯。吳志揚說,愈來愈多人在禁菸場所公然吸電子菸,對菸害防制已有重大影響。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主任林清麗表示,電子菸問題存在已久,電子菸無燃燒、煙霧又沒菸臭味,雖不像菸品含逾七十多種致癌物,但被證實約有十種有害物,但很多嗜菸人士誤以為無害,民國一百年至一O四年,夜市、雜貨店或網路違法販賣電子菸的舉報,已從卅九增為六千多件,成長近一百六十倍。林清麗建議,電子菸應以菸害防制法、藥事法,雙法併管,重新定義電子菸,將其列為菸品而非藥事法規範的違劣藥,再修訂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將使用電子菸行為視同吸菸。國健署主秘王怡人表示,電子菸是各國新興健康議題,WHO確實建議各國需從嚴管理。教育部督學吳林輝則坦言,各級學校對菸、酒及藥物都有輔導機制,然而電子菸因法律界定模糊,加上國、高中學生自主意識強,防制工作面臨挑戰,若能修法將有助學校加強宣導。食藥署主秘陳信誠提到,食藥署將持續加強查緝含尼古丁電子菸,目前查緝電子菸輸入商的個案最高裁罰兩萬元罰金;依「藥事法」規範,製造或輸入禁藥者,最高可處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罰金一千萬元。林清麗表示,電子菸未來若納入菸品管制,販售時也該禁止陳列展示,並加大警示圖文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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