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希望透過法院判決明確告知「一邊投票一邊開票」嚴重違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國民黨前立委丁守中去年投入台北市長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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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000多票差距敗給現任市長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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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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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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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丁敗訴;丁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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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昨開庭。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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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發聲明指出,這次訴訟意義,是希望確認「一邊投票一邊開票」嚴重違法,未來不應該、也不能夠再發生。丁守中委任律師團認為,台北市長選舉發生「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狀況,明顯違反憲法、行政法及選罷法所要求的選舉公平、公正原則,普遍性影響所有選民行使選舉權,當然構成違法。 聲明指出,訴訟進行至今,中選會和北選會只強調辦理選務符合相關程序規定,但對於「一邊投票、一邊開票」是否合法,持續迴避不予回應。聲明認為,如果「4點以前進入隊伍的選民都可以在4點後繼續排隊投票」因而造成「邊開邊投不違法」的現象是合法的,等同變相鼓勵選民在未來的選舉中,都可以在下午3點59分時再到場排隊,如此便可以在排隊過程中一邊用手機查詢即時開票狀況,再決定要投給哪一位候選人。這樣的結果,對於在下午4點以前就完成投票的選民非常不公平,當日在4點前和4點後投票的兩群投票權人明顯資訊不對等,影響選舉公平性及所有投票人行使權利。丁守中律師團也認為,行政院、監察院及立法院都在選後多次檢討與確認九合一選舉「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違法,監察院更在糾正案文中明確批評中選會辦理此次選舉「輕率」、「未審慎評估」,指出「邊開邊投」的現象造成「資訊不對稱」、「滋生影響選舉公平之爭議」。中選會庭上指出,選務瑕疵和違憲、違法是兩回事,讓4點以前抵達投票所的選民進入投票,是為了保障投票權,並沒有違法之虞。北選會則認為,若因為些許疏忽或是輕微瑕疵,就推翻選舉結果,不符比例原則;若不讓準時抵達投票所排隊的人投票,才是嚴重影響人民行使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