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劉姓男子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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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涉嫌先向廖姓婦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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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夥同盧姓女子假冒是屋主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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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廖婦的房子以680萬元低售給許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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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許在網路發現該屋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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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詢問婦才知遭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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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已付出房款200萬元,憤而以欲再交錢釣出兩人報警。高雄地院依犯詐欺取財罪判劉、盧女分別重判6及5年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曾任房仲的劉姓男子2015年6月間,向廖姓婦人承租位於高雄鳳山的文山特區一間透天厝,取得該房子鑰匙及廖婦的個資後,隨即上網張貼要出售該房子的訊息,並找盧姓女子偽裝成廖婦負責接洽。 果然沒過多久,同月16日許姓夫妻檔上門看房,劉姓男子及盧女假扮屋主夫妻帶領著看房,許就同意以680萬元買下;而為了取信別人,劉姓男子特別找人假造廖婦的身分證,用代理人名義申請到該房屋的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隔兩天許姓男子交付訂金18萬元後,將土地謄本給許。過幾天雙方完成簽約,許姓夫妻再交付頭期款182萬元,共付出200萬元。不料許姓男子以為買房完成人生一個大事,卻在網路上看到該房屋還再出租,依網頁上電話打過去詢問,廖婦接聽告知根本沒要賣,許才驚覺根本是場騙局,氣得報警,並技巧性以「要多付150萬元」為由釣出劉及盧女,當場被獲報趕來的警方逮捕。雖劉姓男子及盧女辯稱受人委託賣屋,拒絕認罪,合議庭認為犯行明確,害許姓男子畢生積蓄化為烏有、因此得憂鬱症;而詐得200萬元,僅盧女於警詢時還出10萬元、2年審理期間兩人曾當庭各還2000元,兩人都稱生活困難無法給付,不過合議庭發現劉姓男子還去馬爾地夫玩,痛斥毫無賠償、悔過之意,命令沒收劉的犯罪所得170萬8000元,盧女的18萬8000元。高雄劉姓男子涉嫌向廖姓婦人租房,與盧女共同賣給劉姓夫妻詐得200萬元,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重判劉及盧女分別6、5年徒刑。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