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案的負面效應既深又廣。圖為管中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卡管案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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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與社會普遍輿論都朝向替本案「第一被害人」—管中閔教授抱屈。但是學界中也漸漸有人對本案其實還有另一受創頗深的「第二被害人」—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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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也被當局誣指為「未善盡自行迴避」及「有利益輸送」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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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抱不平。其實就法理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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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就當時適用的有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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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聘用獨董的公司負責人不得擔任遴選委員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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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以行之有年的學界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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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主管機關對類似案件的處理先例(不久前才通過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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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課予蔡委員迴避的義務。這些法理討論已十分充分,但在情理方面還有值得一述之處。 話說大學雖如清大老校長梅貽琦之所言:「大學不是有大樓,而是有大師。」然而大學的主要任務則在作育英才之上。至於哪些大師任教或名人在此就讀,只是大學佳話而已。大學猶如一個鋼鐵廠,鍋爐日夜運作,將一車車不起眼的礦石原料,冶煉成社會的棟樑鋼材。所以大學的功能就顯現在這些「完成品」(校友)日後的貢獻之上。故各國大學莫不仰賴校友慷慨捐輸,不論是財源挹注在校舍、設備的更新,獎助學金等,更借重傑出校友經營事業長才,來提升大學管理效率及發展多元性。台灣各大學近幾年來積極網羅傑出校友參與校務、包括校長遴選,都是步上歐美頂尖大學的先例,值得讚許。然而卡管案一出,主管機關竟為遮掩其硬拗窘境,使出全面徹查聘用獨董的公司有無違反程序的手段,而這些公司負責人且多半是學校傑出校友,如此已漸產生「寒蟬效果」,校友熱心參與校務反而招致無謂的騷擾與汙衊。如此一來勢必澆熄他們日後回饋母校的熱情。就以本案「第二受害人」回饋而言,作者畢業離校卅餘年來,經常有機會回母校。看到法商學院巍峨聳立的研究大樓,就是出自其家族的慷慨捐贈。不禁欽羨現在的教師與學弟妹,能夠在如此寬敞、舒適的教室內學習,其環境之優越遠非吾等當年蝸居在徐州校區日據時代因陋就簡的蹇促,所可比擬。台灣諺語:「吃果子拜樹頭」,享受如此優異研究環境者切不可認為此乃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視為理所當然。是否應在作出對相關人士名譽會造成傷害的言行前,懷著一點情感,而「作一念之迴旋」?很快又到六月遍聞驪歌之時,我們常在畢業典禮聽到學子們發出「今日我以母校為榮,明日母校以我為榮」豪語。希望各大學傑出校友,切莫為卡管風波而澆熄了回饋母校、造福學弟妹們的熱情。你們的慷慨付出豈不是大家高頌的:「明日母校以我為榮」的最佳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