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交通局昨天正式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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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自行車遭拖吊至保管場將收移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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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陳重文(右)昨於議會質詢也建議應推動自行車實名登錄制度當作配套。 記者翁浩然/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昨天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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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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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自行車在內的慢車若違規停放遭拖吊至保管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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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向民眾收取至少100元移置費。北市府這項新措施,是因應oBike等未來可能新增的無樁共享自行車投車營運可能造成的違停亂象。交通局長張哲揚表示,法規3年前就實施,因顧及推廣騎自行車等政策而暫緩,如今自行車數與使用人數達一定程度,決定全面落實。北市停管處指出,未來拖吊收費分為移置費每次100元、及每12小時保管費25元,其中保管費若剛移到保管場不到1小時就領回者不收。管處說,北市平均每月有500輛自行車遭移置,拖吊進場時,坐墊與車鎖都會貼上日期編號標籤,同時拍照,隔日公布在「自行車拖吊專區」網站供人尋車。若1個月沒人領,再公告3個月,仍無人領取就交由環保局回收處理,可能整新拍賣或拆解資源回收。「我們早在4年多前就已實施」,新北市交通局表示,針對自行車或o bike違規停放,102年3月就公布自治條例,今年5月修正,違規停放的自行車或o bike拖吊至保管場時,除收取移置費一次88元,保管費一天20元,目的是希望使用者能妥善停放、不違停。台南市更早實施,交通局表示,100年即頒布自治條例,只要單車違停即拖吊,未來若有oBike車輛違規停放,將拖吊至保管場,對業者收取移置費每次100元,保管費每半日25元,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至600元罰緩。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說,共享單車還沒進入台中市,日後業者若有意進軍台中,得先提出營運計畫,並對隨處違停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才會允許營業。如果業者未經許可放置共享單車,將視為在公有道路、人行道上營業的違規「攤販」,直接拖吊處理,並依法開罰。共享單車在台東很盛行,遊客隨騎隨停很愜意,卻也造成違停問題。 記者洪敬浤/攝影 分享 facebook 共享單車「o bike」今年四月底進駐台東市,卻也引發一連串亂象,台東縣政府國際發展及計畫處長余明勳表示,初期確實收到不少民眾檢舉單車亂停、佔用車位,立即與營運公司開會溝通;該公司目前在台東設有「維運團隊」,每天傍晚統整民眾舉發或客訴案,前往處理違停單車,內部也有人監控長期沒動的單車調動,至六月,民眾檢舉大幅減少。,